為貫徹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》精神,落實陽光體育行動,開展大課間活動,以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鍛煉時間,增強學生的體質,促進學生健康、和諧發展。促使學生參與體育活動的興趣和愛好,形成堅持鍛煉的習慣和終身體育意識。
一、時 間:
早晨6:10-6:30。
二、地 點:
學校主操場集合,路程為校門口到東都花園。
三、參加人員:
中學部全體學生及班主任
四、具體措施:
1、早晨6:10時,由體育委員在指定的場地整好本班隊伍,按時參加晨跑,集合時做到快、齊、靜,不遲到、不缺席,有特殊情況須經請假批準后方可離開。體育老師負責指揮各班有序進行,提醒學生注意安全,不得插隊,兩兩對齊。
2、晨跑中要聽從口令,精神飽滿,情緒愉悅,跑步要整齊有力,跑出堅定、旺盛的氣勢,各班要確定好本班的行進呼號,在體育委員的帶領下,響亮呼號,呼出自信、奮發的精神。
3、班主任(副班主任)負責本班的跑步紀律和秩序、安全工作、監督學生排好隊等工作,必須帶學生出門上道、帶學生回校進班。
4、加強紀律檢查,6:10每班體育委員報告本班實到人數,學生會值日生清點人數,對遲到、缺額人數,按三操紀律檢查辦法扣分。
5、晨跑鍛煉負責人:彭兵兵、符紹龔、樊哲賢、謝大東。
彭兵兵負責整隊晨跑起點的紀律和秩序,符紹龔負責終點紀律和秩序,樊哲賢負責晨跑途中的監管。謝大東負責全校的師生晨跑安全工作。
五、注意事項
1、全體中學生,特殊情況須憑家長申請,經班主任同意,報政教處備案,無特殊情況的都必須參加晨跑鍛煉,要求全體師生堅持跑完全程。
2、每班排為兩隊,不得擁擠、不打鬧、不說話,井然有序的進行晨跑
3、跑步中,任何人不允許將手放入口袋,發現1-2名,扣0.5分,3—5名扣1分,5名以上扣2分;行進中步伐不整齊、無呼號扣1分。
清源學校政教處
2013.10.20